2014年3月13日 星期四

「臺南市陽光電城推動計畫」透過市府、市民及廠商三方協力合作建構低碳陽光電城


記者彭惠美報導/使用再生能源是世界趨勢,減少石化能源使用所造成之二氧化碳排放,已成為低碳城市的表徵。為建構太陽光電系統應用及發展環境,結合區域特色推廣太陽光電系統,臺南市政府已擬定「臺南市陽光電城推動計畫」,將相關太陽光電及再生能源推動納入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以期透過市府、市民及廠商三方協力合作建構低碳陽光電城。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臺南地區擁有領先全國的日照量,鼓勵民間利用合法建物之閒置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將產生綠能意象及售電收入之多重效益:安裝太陽光電除能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減少傳統發電對地球的負面衝擊外,更可塑造永續低碳之綠色家園,且在政府立法強制電力公司需以優惠電價購電的措施下,於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將爲市民帶來額外的售電收入。
    (2014)年持續陽光電城之推動輔導臺南市合法建物裝設太陽光電系統,包括:
()陽光住宅:合法私有住商混合或住宅類透天厝安裝太陽光電系統()陽光社區:今年南市將特別著重於營造整體社區之陽光電城意象()綠色廠辦:鼓勵臺南市合法企業廠辦裝設太陽光電系統
()配合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要求用電契約容量達800kWp以上並經公告之指定用戶(用電場所)裝設太陽能光電系統。
     為達預期目標,今(2014)年工作團隊將於臺南市各區廣辦說明會: 其中含舉辦臺南市陽光屋頂區里巡迴宣導說明會25場以上,陽光社區辦理臺南市陽光社區宣導說明會21場以上,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太陽光電說明會至少2場。另外,將結合台南市各工業區辦理臺南市陽光電城綠色廠房宣導說明會8場以上。首場太陽光電陽光社區宣導說明會36已於新營區大宏社區舉辦,吸引里民近50戶踴躍聽取,會中說明陽光電城計畫及設置太陽光電之效益成果。
   太陽光電的推廣以及低碳城市的建置,不僅是臺南市民共同的願景,更是市府對於民眾的承諾與責任。期望未來在市府、廠商,民眾的三方努力下,能共創三贏綠色契機,進而攜手打造綠能城市,為後代子孫建構永續低碳的綠色家園。民眾相關問題可洽臺南市陽光電城推動辦公室(06)632-4320賴小姐,臺南市政府能源科(06)635-1458 林先生 。亦歡迎善用臺南市陽光電城資訊網http://solarcity.tainan.gov.tw反映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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