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3日 星期五

民眾謊報,可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記者彭惠美報導/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9勤務中心於 52312:23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稱安平區漁光島附近有1名民眾游泳溺水,請求協助。消防局接報後,即刻派遣安平.永華.特搜和緯消防分隊9輛消防車、救生艇及14名消防人員前往搶救。
          報案人陸陸續續打電話進119勤務中心告知現場情況,稱現場有5人下水,其中3人溺水,但已由他使用救生圈及繩索救上岸,目前還有2人在水裡不知蹤影。其間執勤員回撥電話與報案人確認地點,他不僅將救溺地點隨地更改,使出勤消防人員疲於奔命,疑似有喝酒情形,胡言亂語。由於出勤消防人員至報案地點,均未發現有人溺水情形,持續與報案人聯繫時,該報案人已關閉手機無法接通。消防人員為防疏漏,仍持續於報案地點週遭巡視,確認無狀況後始返隊。

       消防局表示,依據消防法規定,謊報、無故撥一一九電話者,可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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