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0日 星期一

新化分局員警執勤認真,逮獲外籍人士違法持有手指虎與安毒

記者黃天辰報導/嫌犯李○○(63年次,泰籍人士、住臺南市官田區,無前科資料)1031107日晚上2150分許,在山上區隙子口路口處,由友人駕駛0600-○○自小客車,被正在執行臨檢攔查的新化警分局員警查獲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條例,起出手指虎1只及安非他命0.52公克。
新化警分局由惠巡佐帶班與尤姓等四名員警,1031172150分在山上區隙子口附近路口實施取締酒駕路檢勤務時,攔查一部由新化行駛向玉井方向0600-○○自小客車,李姓嫌犯當時由友人搭載,惠巡佐見李嫌行跡可疑,行色緊張,業經李嫌同意盤查,發現身上帶有手指虎1只及安非他命數14小包,現場命持有人交付,帶回派出所偵辦,全案再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條例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新化警察分局分局長邱念興表示,新化警察分局在整個大臺南地區係屬較單純分局,能當場查獲嫌犯實屬不易,李嫌因工作居留在臺灣已16年,深知台灣法規與環境,惟心存僥倖,呼籲民眾及所有外籍人士要多多了解臺灣法律,以免觸法而不自知,也不要有心存僥倖的心理,警方絕對有能力維護轄區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也勉勵全體同仁繼續努力做好治安工作,給新化地區居民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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