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9日 星期一

台南市交通局:0206地震災害汽(機)車不堪使用補助至105年6月30日止

民意日報記者黃天辰報導/臺南市政府為減輕0206地震毀損汽機車所有權人經濟負擔,自41起受理汽機車毀損補助,截至昨天止,已有194件申請,汽車73輛及機車169輛,補助金額總計新臺幣534萬元整,交通局籲請尚未申請汽、機車震災補助者注意6月底的申請期限。
交通局局長張政源表示,本補助案申請期限至105630日止,補助對象為本市轄區內因0206地震致汽機車毀損不堪使用的所有權人,補助標準為汽車5萬元、機車1萬元,籲請符合資格之民眾儘速辦理申請,以免逾期,影響自身權益。
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黃仁邦表示,應備文件中的車輛受災毀損不堪使用證明,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1、監理報廢證明已註明災害廢棄轉報廢者。2、車輛本市受災地區或車輛所有權人戶籍地之村里長、警察派出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書。3、其他證明經審核通過者。
受理窗口為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臺南、麻豆、新營辦公室),連絡電話06-2600622,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及下午1時至5時。
本補助計畫之申請表及應準備文件,民眾可於0206震災專區、本府、交通局及交通事件裁決中心網站下載使用,網址http://ttac.tainan.gov.tw/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