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

有關「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工會召開會員大會訴求」 停車管理處回應說明

民意日報記者彭惠美報導/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工會今(30)日召開會員大會,有關工會所指「爭取勞動權益屢遭打壓」,停車管理處表示,向來秉持勞資和諧原則,採開放態度聽取勞方同仁意見,依合法溝通管道協商,期能共創勞資雙贏,絕無漠視勞工權益情事,此次工會向停管處借用室內空間召開會員大會,停管處並未拒絕,而工會執意擇定於戶外辦理會員大會,影響該地區行人通行與學子上課,應由該工會自行負責。
停管處指出,有關工會提請資方給予會員公假出席會員大會之訴求,查工會理事長、總幹事、理事及監事等幹部,為辦理會務需要得依工會法相關規定申請公假,尚無提供工會會員公假參加會務之相關規範;然參酌各縣市作法,會員大會召開日期係由勞資雙方協商,且多利用暫停收費之大型民俗節日辦理(如元旦、農曆春節、清明節、中秋節等),以兼顧停車收費業務與工會會務需求。此次工會執意於上班日辦理會員大會,停管處表示遺憾!
另有關工會會員大會中原訂舉辦的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本屬勞方行使之權益,此次工會認為其中有關選舉適法性及公告完備性尚有瑕疵,已主動決議延後選舉事宜,停管處表示絕無妨礙及打壓工會活動之情事。
停管處表示,台南市收費員薪資除依市政府臨時人員每月基本薪資26,642元外,為體恤收費員的辛勞,另訂有績效獎金、全勤獎金等實質獎勵制度,部分收費員最高薪資可達40,000元以上,平均薪資亦有30,000元;另也有油料補貼由原本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650元,績效獎金預算更從128萬提升至150萬,明(106)年度預計提高至250萬,給予實質鼓勵。
另因為各機關工作危險程度不一,為避免各縣市機關投保意外險額度不同,中央政府已訂定「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各縣市一體適用,以符經濟、公平及整體照護原則,同仁執行職務意外均依慰問金發給辦法發給慰問金,故不再另外投保意外險。
停管處指出,台南市停車收費員除平時維護停車秩序,還扮演馬路小天使角色兼負贓車、公共設施損害情形查報、提供問路、停車導引等服務,已建立一套優良傳統,也希望工會爭取權益能依循正常管道訴求,而停管處也自始均與收費員站在同一陣線,會持續在法令規範與預算編列條件下,積極協助提升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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