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日 星期三

台南市交通局要求obike業者需符合規定始得營運

民意日報記者黃天辰報導/OBike日前初步提供自行車給本市安南、北、中西區作為里巡守隊巡邏使用,交通局樂見公益使用,惟未來要進一步在台南市投放車輛,提供公共租借使用,交通局表示,由於oBike系統的自行車非由市府提供及營運,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及管理自行車停放秩序,已請業者針對上開內容提出改善對策,待符合相關規定後,始得測試或營運。
    交通局表示,oBike(共享單車)是由民間公司進行設置,3月起在台北、花蓮、台東、宜蘭等地試辦,雖然該系統有隨借隨停的優勢,但因為缺少相關法令約束,對於消費者權益及後續可能引發的糾紛無法提供保障,並可能因隨意丟放,致影響市容及交通秩序,23oBike已提供安南、北及中西區里巡守隊自行車作為巡邏使用,未來可能進一步投入南市各地區營運,故交通局已請oBike業者就用戶協議、個資保護、產品責任險投保、車輛檢驗報告、使用安全說明及違規停車議題提供完整報告與交通局討論,待符合相關規定後後始得測試或營運,以確保消費者及市民權益,另未來oBike如有違規停車之情事,亦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勸導、取締或移置。
    交通局表示,臺南市正逐步設置T-Bike自行車租賃站,今年5月底前預計完成50站設置,T-Bike除了車輛經我國CNS檢驗合格外,另因屬固定點站借還車,自行車停車秩序及尖峰時刻借車方便性均遠高於oBike,另T-Bike未來更規劃加入智慧化整合系統,導入車聯網設備(GPS、藍芽、重力感測器、無線傳輸模組等),具備騎乘里程數,消耗卡路里紀錄,減碳量紀錄、智慧尋車等功能,同時提供公共運輸、觀光旅遊、特約商店資訊等服務,T-Bike不只是提供單純的租賃服務,也增加民眾及遊客騎乘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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